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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政宣導

    內政部公告「經法院調解、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收養撤銷登記」,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,自114年9月8日起實施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4-09-09 08:34
    • 為簡政便民,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,申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,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「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」申請登記。
    • 有關公告「經法院調解、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收養撤銷登記」,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案,定於114年9月5日進行系統版本更新,並自114年9月8日起始開放民眾申請。
    上版日期:114-09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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