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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政宣導

    請民眾配合戶政人員辦理「90歲以上未滿百歲最近1年未使用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健保卡者」人口清查作業。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3-06 11:14

    按清查人口作業規定第2點第2款規定:「戶政事務所清查人口,清查期程及對象如下:……(二)90歲以上未滿百歲最近一年未使用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健保卡(以下簡稱健保卡)者: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清查。……」,依上揭規定,各戶政事務所於113年3月1日至4月30日辦理清查「90歲以上未滿百歲最近1年未使用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健保卡者」,請民眾配合戶政人員辦理人口清查作業,以落實戶籍登記,維護國民權益。

    上版日期:113-03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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