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選單
:::

其他訊息

    國民法官法宣導-國民法官一起審判,讓司法成為你我的司法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9-09 11:20
    從112年1月1日起,年滿23歲的國民,原則上皆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、參與案件審理,更能與職業法官「合審合判」,達到真正的「人民參與審判」,落實我國長年以來的司法改革目標。
    上版日期:110-09-27
    :::
    ▲開啟 ▼關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