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選單
:::

戶政宣導

    本市114年起各戶政事務所受理「假日預約結婚登記」服務措施更動一案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12-17 08:13

    為使本市戶政人力獲得最優化之合理運用,自114年起本市各戶政事務所受理「假日預約結婚登記」服務時間及措施如下(詳參附件):

    • 例假日(每星期六下午、星期日全日)、國定假日之元旦(1月1日)及國慶日(10月10日)當日受理預約結婚登記,且僅受理一方、雙方設籍本市或結婚登記時同時遷入本市者。
    • 其餘國定假日(農曆春節、228紀念日、清明節、端午節及中秋節)及其連續假期不提供預約結婚登記服務。
    • 具特殊意義之母親節(五月第2個星期日)、父親節(如逢星期六、星期日)當日不提供預約結婚登記。
    上版日期:113-12-17
    :::
    ▲開啟 ▼關閉